市住建局关于对告知承诺审批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
核查情况的公示(2022-1)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中阁建设工程湖北有限公司等4家通过告知承诺审批方式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承诺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15日。
二、对核查意见有异议的,申报企业可在2023年1月9日前将整改材料报市住建局行政审批科。
三、申报企业在核查期间申请办理其他建筑业企业资质事项的,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服务窗口,地址:潜江市章华南路28号二楼,邮编:433100,电话:0728-6955329。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科,地址:潜江市章华南路99号市住建局608室,邮编:433100,电话:0728-6955972。
附件:委托告知承诺取得建筑企业资质承诺事项核查意见公示表(2022-1)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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