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生态环保督察 “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3)整改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2-12-15 14:39 来源:潜江市住建局

潜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省级生态环保督察

“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3)整改销号公示


    湖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30日对潜江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并于2021年5月8日向我市进行了反馈和移交26项意见,我市对照反馈意见制定了整改方案。其中,整改任务清单23号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联系人:陈世鑫    电话:18872349263       


一、反馈问题

    潜江市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上来。要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上,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

二、整改目标

    提高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思想认识。

三、整改措施

    将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作为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必学内容,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思想认识。

四、效果

    通过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在住建全系统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思想认识,时刻绷紧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这根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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