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0)整改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2-12-15 14:41 来源:潜江市住建局

潜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0)整改销号公示

湖北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8911日至921日对潜江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8年12月25日向我市进行了反馈督察意见,我市对照反馈意见制定了整改方案。其中整改任务清单30号已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联系人:陈世鑫    电话:18872349263       

一、反馈问题

要重拳治水,以共抓长江大保护为牵引,结合江汉平原水系丰富的特点,进一步健全完善水污染防治体系建设,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河长制”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业面源、黑臭水体等专项整治行动,协同做好水污染治理、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修复三篇“水文章”。

二、整改目标

逐步改善水环境质量。

三、整改措施

实施四支渠黑臭水体整治。

四、效果

已经开始进行项目施工并对水面漂浮物进行清除,两岸垃圾进行清理,改善了水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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