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管理工作,现将征求意见稿公示一个月(具体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6日至12月16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及时书面或电话反映。联系电话:0728-6955404,邮箱:231404283@qq.com。
附件: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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